CFC STREET 拳擊街鬥大獎賽

賽事規章

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制定公布

1. 參賽資格及義務

1.1 須為中華民國臺灣(ROC)之國民

1.2 須年滿 20 歲之身心健康成年人,並提出附件一所載參賽聲明書。

1.3 參加選手在比賽前中後請保持高度運動家精神及態度,始終遵守比賽相關規則。

1.4 隨時尊重公共慣例和道德規範。

1.5 若為當日量級之最後勝者,須配合主辦參加後續量級臨時冠軍賽。

1.6 臨時量級冠軍賽之比賽日期會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選手。

2. 回合制度

2.1 CFC Street 拳擊街鬥大獎賽比賽為三回合制,每回合2分鐘,回合間休息1分鐘。

2.2 每回合開始時由賽事計時員敲鐘示意,每回合倒數10秒時,由賽事計時員敲擊木板三聲提醒,回合結束時以敲鐘示意。

2.3 量級臨時冠軍賽回合與分鐘數待定。

3. 計分制度

3.1 每場比賽皆由場邊三位評審員計分,比賽採十分制評分。

回合勝利方為十分,失利方為九分或更低分數,最低為六分。

3.2 三回合分數加總後,至少獲得兩位評審的勝利判定,才可取得比賽勝利。

獲得三位評審判分勝利為一制判定勝。

獲得兩位評審判分勝利,一位評審判給另一位勝利時為分岐判定勝。

獲得兩位評審判分勝利,一位評審判定平手時為多數判定勝。

4. 勝負判定

4.1 本賽事場上主裁判為唯一仲裁者和唯一有權終止比賽的人。

4.2 場上主裁判可依照比賽狀況,做出擊倒(KO)、技術性擊倒(TKO)、終結之判定。

4.3 若有一方在比賽中的任何時間,主動提出棄賽之要求,隨即終止比賽。

5. 禁止及犯規種類

5.1 禁止

5.1.1 禁止使用任何關節攻擊對手,如膝擊、肘擊、踢擊。

5.1.2 禁止任何踩踏腳背的攻擊

5.2 犯規種類

5.2.1 打擊腰帶以下部位,摟抱、絆人。

5.2.2 用頭部、肩部、前臂、肘關節頂撞或打擊對手或擠壓面部,把對手頭項後壓向圍繩。

5.2.3 利用手掌、掌心、或拳套側面打擊對手。

5.2.4 打擊對手背部、後頸、後腦及腎部。

5.2.5 轉體打擊。

5.2.6 握住圍繩或不正當利用圍繩反彈打擊。

5.2.7 用角力動作摟抱、摔絆對手。

5.2.8 打擊已倒地或倒地後正在起立備戰的對手。

5.2.9 將對手抱住打擊或拉住打擊。

5.2.10 摟抱,鎖挾對手手臂或頭部及手肘關節。

5.2.11 身體蹲姿過低,頭部擺動至對手腰帶以下。

5.2.12 抱頭彎腰、故意摔倒、跑動或轉身進行消極防禦。

5.2.13 與對手講話和任何謾罵字眼。

5.2.14 台上主裁判口令”分開”時,並未後退。

5.2.15 台上主裁判口令”分開”時,並未後退且襲擊對手。

5.2.16 在任何時候,襲擊主裁判或有挑釁之舉動。

5.2.17 沒有受到任何打擊故意吐出護齒,可直接警告。

5.2.18 受到打擊而造成護齒脫落,如果脫落第三次可直接警告。

5.2.19 伸直前手手臂阻擋對手視線。

5.2.20 咬對手、模仿對手。

6. 告誡.警告.取消資格

6.1 在比賽會場內外對賽事相關工作人員及裁判進行謾罵、嘲笑、輕蔑或使其造成負面影響、聲譽受損之行為。

6.2 比賽中,如有選手不服從主裁判指令、違反拳擊規則、做出違背運動道德的行為,台上主裁判可酌情給予該選手告誡、警告或取消其比賽資格的處罰。主裁判在對選手提出警告時,應中斷比賽,用手示意犯規類型。然後向賽務監督和每位台邊評判員指出被警告的選手。

6.3 若選手受到警告,會在評分表中紀錄該警告,每次警告各評判員的總分中扣分,一場比賽中判定三次警告,判定該選手失去比賽資格。

6.4 若運動員因受到頭部撞擊或犯規打擊造成受傷或刮傷,而主裁判給予犯規選手警告,並在各評判員總分中扣分。

6.5 若台上主裁判認為選手有犯規行為,因角度而自己沒能看清楚時,可以諮詢台下評判員意見。

6.6 賽務監督有權對違反規則的選手取消比賽資格。

7. 擊倒

7.1 選手在比賽中出現以下情況,可判為倒下:

7.1.1 選手受到重擊或連續打擊後,除雙腳以外的身體任何部位觸及地面。

7.1.2 選手受到重擊或連續打擊後,體力不支倒在圍繩上。

7.1.3 選手受到重擊或連續打擊後,身體軀幹或四肢越出了圍繩。

7.1.4 選手受到重擊或連續打擊後,雖沒能倒下,也沒倚靠在圍繩上,但處於半昏迷狀態,主裁判可認為其喪失繼續比賽的能力,判定技術擊倒。

7.1.5 倒下後的讀秒:

7.1.5.1 選手被擊”倒下”時,臺上主裁判應立即發出”停止”口令,並大聲讀秒。
如果被擊倒的選手在讀完秒數前已站立起來準備繼續比賽,主裁判仍應讀完8秒。
如被擊倒的選手不能繼續比賽,主裁判應讀秒1到10,每個數字間隔為1秒,並用手勢表示秒數,讓被擊倒的選手知道秒數。

7.1.5.2 對手的責任:選手被擊倒時,主裁判在讀秒同時應讓對手退至中立角,直到主裁判同意離開為止,如對手沒按照指令退至中立角時,主裁判應中斷讀秒,直到該選手退至中立角後,再從中斷秒數繼續進行。

7.2 強制性讀秒八:

7.2.1 選手被擊”倒下”,主裁判讀秒過程中,雖然該選手在讀完8秒之前身體狀態已經恢復正常,並準備繼續比賽,但主裁判仍繼續強制讀到8秒後,才能繼續比賽。

7.2.2 雙方選手同時倒下,只要其中一名選手仍處於”倒下”狀態,主裁判仍應繼續讀秒。

7.2.3 一回合最多三次讀秒八。

7.2.4 整場比賽讀秒八最多為四次。

8. 裝備器材

8.1 有參賽選手必須自備【護齒】與【綁帶式護襠】。【拳擊手套】由聯盟現場派發,賽後須繳回。

8.1.1【護齒】所有比賽中,選手必須自備且配戴護齒與綁帶式護襠,不得佩戴紅色、深色、部分紅色、部分深色的護齒。若經賽務人員檢查不符規定將無法參賽。

8.1.2【拳擊手套】為統一重量 14oz,皆由聯盟派發,賽後須繳回。

8.1.3【拳擊頭套】所有⽐賽中,參賽者必須配帶聯盟派發之拳擊頭套,賽後須繳回。

8.2 比賽服裝

8.2.1 比賽服裝不得有任何金屬、鉚釘、凸出裝飾。

8.2.2 需穿著運動鞋/拳擊鞋,不得穿著拖鞋/涼鞋及赤腳。

9. 量級及過磅

9.1 各量級公斤數

量級

最高公斤數

60公斤 (132磅)

56-60公斤 (119-132磅)

67公斤 (147磅)

64-67公斤 (141-147磅)

75公斤 (165磅)

71-75公斤 (156-165磅)

85公斤 (187磅)

81-85公斤 (178-187磅)


*CFC 拳擊街鬥大獎賽為比賽當日進行過磅。

*過磅採用電子式磅秤公斤制

*每次報名只能選擇一個量級,比賽日現場過磅會依照報名所填寫的量級和公斤數作為依據,如不符合報名的量級公斤數將無法參加當日比賽。

*比賽當日若未達標準無法參賽,需重新報名比賽,無法透過現場報名。

街鬥賽程與獎金說明